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全面实施天津市驾驶员计时培训工作的通知

哈哈计时 · 发表于:2019-01-12 09:21:34 阅读:3172 次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全面实施天津市驾驶员计时培训工作的通知

市道路运输局、市运管处,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交通局(运管局、运管处):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6〕 50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f印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交运发〔2016〕128号)及《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干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意见》(津公交管〔2016〕100号)的有关要求,落实《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驾驶员培训监管平台与天津市交管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对接会议纪要》精神,强化动态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自2018年12月28日起,天津市全面实施驾驶员计时培训联网对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分工,确保计时培训工作有效实施

(一)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指导各区运管机构实施天津市驾驶员计时培训工作,组织各区运管机构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和《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有关要求,落实《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实施驾驶员培训监管平台与天津市交管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对接会议纪要》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驾培市场环境。

(二) 各区运管机构负责本辖区驾驶员培训监管平台的监管工作,组织本辖区驾培机构落实驾驶员计时培训有关文件要求,负责将学员培训学时信息审核合格后的信息传输至市公安交管局考试系统、随时监督检查培训机构计时终端设备使用情况,并确保传输的培训信息真实有效、实时上传,强化动态监管全过程,实现培训信息传输,监管、服务为一体。

(三) 驾培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使用规范化教材和日志,规范使用计时终端设备。严禁对计时终满设备进行检到,移动、自损。转让、转租、抵押、担保。修改设定、与其它设备连接等违规行为,严格禁止学时造假及培训不够学时的学员参加考试,保障学员培训数据信息真实有效,并实时上传天津驾驶员培训监管平台进行审核认定。

(四) 计时运营商负责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为所服务的驾培机构提供经国家检测合格的计时系统和计时终端,保障计时培训系统正常、稳定运行,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及计时培训系统终端设备必须通过中国交通信息中心测试并备案,设备终端必须得到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3C认证。


二、实施对接步骤及时间

(一) 自2018年12月28日起,天津驾驶员培训监管平台与市公安交管局考试平台正式实施联网对接。

(二自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2月28日为天津驾驶员培训监管平台试运行调试阶段。在此期间,主要解决系统对接运行稳定,解决驾培机构实际操作中的难点等问题,确保数据实时上传。

(三) 自2019年4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实施机动车驾驶质计时培训。


三、强化培训质量,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一) 天津驾驶员培训监管平台与天津市交管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施对接,区运管部门将审核合格的学员培训学时信息实时传输至天津市交管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学员考试合格信息及取得驾照后的有关信息每月传至市运管部门,确保天津驾驶员培训监管平台与天津市交管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员培训管理体制。

(二) 加强和完善驾驶员计时培训的监管机制,严格把关,对驾培机构存在违规行为的,由区运管机构下达限期整改,督促落实,跟踪监管,仍不落实教学大纲规定培训学时、不接受整改的,市运管部门和市公安部门将采取联合惩戒手段,函告公安交管部门暂停其备案,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


四、扎实推进,做好对接学员平稳过渡

各区运管部门在实施计时培训对接前,核实统计本辖区驾培机构已受理注册的学员,督促驾培机构将受理注册的学员及时录入计时培训系统,上报辖区运管部门。原则上老学员按原培训方式进行,自天津市正式实施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之日起,凡新报名的学员及已注册未录入计时培训系统的学员必须按照计时培训模式进行培训,市运管部门将老学员信息传至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确保对接前后学员平稳过渡。


五、相关要求

(一) 各部门、各区运营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合作。不断提升培训动态监管能力,及时解决实施计时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强化监管责任,主管领导亲自抓,建立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天津市驾驶员计时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二) 天津市驾联员培训监管平台,定额向社会公布驾培机构、教练员的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学员投诉率、速规行为。考试合格率,逐步建立以学员为主的教学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投诉体系,创造公平、 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三) 各区运管机构在正武实施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前,要开展联合检查,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规适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四) 坚持把培养安全,文明,合格驾驶人作为核心理念,从“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角度出发,纠正驾培机构存在的“应试培训,快速拿证“,经管理念,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逐步引导社会公众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学习。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